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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5-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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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办法(试行)
一、文件起草背景
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围挡设置不规范、管理粗放等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围挡材质参差不齐、占道施工影响交通、公益广告缺失等,不仅影响市容市貌,还影响市民出行安全。为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整洁、安全、文明的施工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并参考其他省、市等地先进经验,制定了《大冶市中心城区(建城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办法(试行)》。
二、主要政策依据
《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管理办法(试行)》主要依据文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93号)、《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湖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1次会议通过)等有关文件。
三、主要内容概括
(一)目标宗旨与适用范围
本办法旨在规范大冶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的设置与管理,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与文明形象,最终增强市民满意度。适用范围明确界定为中心城区,涵盖该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装饰装修等)及拆除工程。
(二)管理原则与责任分工
管理遵循“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周期管理。项目建设单位对围挡负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负监理责任。各主管部门按职责严格监管。
(三)围挡安装与安全标准
围挡必须连续封闭设置,高度统一要求不低于2.5米(原则上不高于5米)。围挡设置应确保基础稳固,下部严密防泄漏,上部设喷淋降尘,临街装修围挡需注意安全和少占道。围挡外观要求现代简洁、与环境协调,公益广告需达标且整洁美观,且应设置工程概况和监督电话牌;安全方面强调结构稳固、警示标识(如下部黑黄警示带)、路口视距保障(20米内上部通透)、出入口人车分流及交通引导。
四、文件创新亮点
(一)分类管理更精细。按工期将市政工程围挡分为临时(7天)、短期(30天)、长期(30天以上)三类,明确差异化设置标准。
(二)职责分工更明晰。建立“行业主管+属地管理”双轨制,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市住建、城管、资规、交通、水利、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职责,填补小散工程、零星作业监管空白(由街道负责);明确了工程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围挡管理责任。
(三)全过程监管更严格。建立围挡日常巡查机制,要求各项目工地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围挡设施的维护工作,并定期巡查;监管部门发现围挡存在开裂、破损、污染等情形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更新和维护。
五、文件有效期
本《规定》自2025年7月22日起正式施行。本办法规定与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一致,以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六、公开咨询电话
联系人:柯晓 联系电话 0714-8758498 QQ邮箱:53261308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