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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5-11-10
标  题:【部门解读】​关于《大冶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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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关于《大冶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表日期:202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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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政策:大冶市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

一、起草背景

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是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创新的重要抓手。国家高度重视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密集出台《关于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及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授权运营实施规范、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等系列文件,形成“1+3”基础制度体系,推动授权运营从探索走向规范化。2025年10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北省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授权运营模式、内容和安全保障等具体内容,并要求各市州、县(市、区)加快推动授权运营工作。为落实国家及省有关工作部署,规范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结合我市数据资源现状,市政数局起草了《实施方案》。

二、起草原则

起草过程主要遵循以下四条原则。一是突出对标对表。严格对照上级文件精神编制方案,确保方向不偏。二是突出安全可控。全程贯穿“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要求,从技术、制度、人员多维度构建安全防护体系。三是突出动态灵活。数据目录、产品清单、定价收益均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适配市场与产业需求变化。四是突出多方协同。授权运营各环节均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形成协同推进格局。

三、主要内容

根据《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规范》相关规定,《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以下7个方面:一是授权运营背景及必要性。从践行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级工作要求、释放数据要素潜能、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个层次,系统阐述开展授权运营的背景和必要性。二是授权运营的可行性。从省级制度平台支撑体系、我市数据资源体量已初具规模、有旺盛的数据开发需求三个方面,说明了我市有基础、有能力推动授权运营工作。三是授权运营模式及部门分工。大冶市采取整体授权模式,同时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四是确定运营机构。主要包括了运营机构的确定方式、运营机构的资质条件两个方面。五是授权数据范围和拟打造产品清单。围绕支持公共治理、公益事业和产业发展、行业发展等维度,提出了第一批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和拟打造的数据产品清单,同时明确了两个清单的动态更新机制。六是授权运营管理。包含授权运营平台、授权运营场景及数据管理、数据产品开发与使用、合规安全与监督管理、授权运营期限与届满处置五个部分,对授权运营的全过程管理进行具体工作安排。七是授权运营实施进度。分四个时间节点,逐步推进授权运营工作,持续深化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助力大冶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方案》中的名词解释

公共数据,是指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交通运输、教育、医疗、文化旅游、体育、环境保护等公共企业事业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收集、产生的数据。

授权运营,是指将纳入授权运营范围的公共数据资源,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授权符合条件的运营机构进行治理、开发,并面向市场公平提供数据产品和服务的活动。

实施机构,是指结合授权模式确定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授权运营活动的单位。

运营机构,是指按照规范程序获得授权,对授权范围内的公共数据资源进行开发运营的法人组织。

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是指依托公共数据资源平台集约化建设,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提供安全可信的数据开发利用环境,对公共数据进行加工处理、开发利用、监督监管等管理服务的数字化系统。

公共数据产品,是指利用公共数据资源加工形成的数据集、数据接口、数据模型、数据报告、评价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