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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6-01-26    文章来源: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汇总2025年度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大冶市住建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安排,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全年共发布各类信息167条,其中政策类9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机构简介1条、财政资金类8条、政府采购类13条、政府领导3条、规划信息2条、统计信息5条、许可/服务13条、处罚/强制1条、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2条、行政事业性收费1条、公益事业建设类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23条、招考录用类11条、重大项目建设类20条、惠企惠民政策类2条、拖欠中小企业款项信息1条、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其他主动公开内容4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市住建局共新增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条,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条。申请人均为自然人,主要涉及房地产项目建设资料、物业服务、竣工验收备案等信息。其中有6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部分内容存在非我局职责的情况,我局提供相关单位信息后已建议申请人自行向有关单位申请公开;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的情况,已告知申请人信访方式;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存在征求第三方意见的情况。本年度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仅有1件,该案件以“其他结果”结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效能,我局根据职责变动与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严格遵循合法、及时、准确、便民的原则,将责任明确落实到具体股室单位及岗位人员,形成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全面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严格的内容审核、保密审查与合规性把关,从源头上确保信息安全、发布规范、内容准确,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坚持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核心地位,全面、准确、及时地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工作动态及政策解读。结合单位职能与实际需求,持续优化政务公开栏目设置,提升平台的实用性和服务性。积极拓展政务新媒体传播渠道,加强多平台协同联动。目前,局属微信公众号运行稳定,内容发布与互动服务良好,成为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的重要补充。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落实对已公开信息的常态化监测、审核与动态维护职责。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开展的定期检查与指导,检查重点涵盖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与完整性。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做到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主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持续优化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0

0

0

0

0

3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5

0

0

0

0

0

2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34

0

0

0

0

0

3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1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过程中,我局清醒认识到当前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的发布时效性仍需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深度、形式与公众需求之间仍存在差距,解读的针对性、可读性和传播效果有待提高。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着重推进两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强化内部统筹与责任传导,优化信息收集、审核与发布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能公开快公开。二是提升解读回应实效。围绕重点工作与社会关切,丰富解读形式,拓展发布渠道,力求以更清晰的方式传达政策意图,以更有效的互动回应公众期待,切实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效能。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2025年度大冶市住建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建议提案办理公开情况:2025年度大冶市住建局共收到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10件,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提案4件,内容主要涉及城市更新、物业管理、古村落保护、建筑施工监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交办率100%,满意率100%。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本年度共公开政府信息重大项目建设类20条(含施工图审查7条、质量安全监督11条、竣工验收备案2条),公益事业建设类3条,公共资源配置类23条(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3条、农村危房改造8条、保障性住房12条)。

大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