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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日期:2026-01-26    文章来源:大冶市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大冶市教育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冶市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条例》及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紧围绕全市教育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不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大冶教育”微信公众号、抖音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准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全年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年度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政策、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教师招聘录用信息、社会保障政策、重要政策解读、促进就业相关举措等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共计86条。政务新媒体运营活跃,“大冶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稿件533条,“大冶教育”抖音公众号发布稿件165条,有效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增强了政民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已按规定时限和程序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安全。加强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更新和动态调整,提升信息管理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优化升级大冶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板块栏目设置,提升信息检索便捷性和用户体验。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与管理,明确“大冶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内容建设和日常运维,发挥其灵活、高效的优势,打造权威发布、互动交流、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考核评价。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水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布咨询投诉渠道,认真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本年度,我局在相关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中情况良好,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可以更加多样,对专业性较强的教育政策,运用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场景演示等生动直观方式进行解读的深度和广度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建设与公众个性化、互动性需求结合还可以更紧密,服务功能的集成度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和业务能力需持续强化。

(二)改进措施。一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围绕教育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探索开展多元化、互动式政策解读,提高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让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深化政务新媒体融合服务。优化“大冶教育”新媒体平台功能,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的有机融合,提升用户体验和服务效能。三是加强培训指导与考核。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加强对各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提升全市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大冶市教育局在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二)2025年,大冶市教育局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共29件(主办13件,会办16件),内容涵盖“双减”、学生心理健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等热点,均已按时办结。通过建议提案办理,有效推动了教育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三)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全年受理信访件268件,办结率100%,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