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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分  类:其它主动公开文件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2021-08-11
标  题:关于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文  号: 主 题 词:

关于实行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

发表日期:202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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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统一部署,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和省、黄石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围绕以服务企业为中心,以项目为主题,再造业务流程,重塑系统构架,整合优化办理程序,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实现企业水电气报装审批时间压缩至9个工作日以内。其中,水电气外接报批做到“一表申请,同步受理、并联审批”,实现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免费邮寄。

二、主要任务

(一)并联审批范围

全市城市规划区内电力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中低压天然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

(二)并联审批事项与责任部门

1.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立项或备案核准(责任部门:市发改局);

2.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建设工程规划审批(责任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占道施工交通组织方式审核(责任部门:市公安局);

4.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5.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6.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责任部门:市城管局);

7.跨越、穿越公路及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或者利用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涵洞敷设电缆等设施(不包括铺设高压电线和输送天然气管道)许可(不包括省级事项和地级市事项)(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8.公路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许可(不包括省级事项和地市级事项)(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9.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方案审批等事项(责任部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10. 对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涉及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责任部门:市水利和湖泊局)。

(三)申请(一表申报)

1.凡涉及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由项目业主单位申请,填报统一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格(大冶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附后)。

2.所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清单(附后)均交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根据行政审批窗口服务的要求进行公开。

(四)受理(一窗受理)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设置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受理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

2.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根据申请事项所涉及的相关行政许可单位,及时分送申报材料至相关单位的窗口。

3.申请资料不全或申请事项不明的,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和其他相关窗口可以不予受理,但须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原因。

(五)并联审批方式(一事联办)

1.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申请事项所涉及的行政许可,结合本部门(单位)的职能职责,实行并联审批、同步办理, 不得将其他部门(单位)的审批成果设为本部门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

2.各相关部门(单位)的审批成果(图纸、文件或审批单等)应及时反馈并集中汇总至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窗口,统一由窗口免费邮寄至申请人。

3.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制定与并联审批相适应的本部门(单位)内部审批、流转及运行机制。结合项目特性、涉及区域范围及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确保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联审批工作任务。

(六)监督与问责

1.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监督各相关部门按时完成并联审批工作任务。

2.涉及影响较大,不利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情形,市营商办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谈、通报,或报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

附件:

1.大冶市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2.大冶市用水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3.大冶市天然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请表

4.大冶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申报材料清单(4.1-4.6)

5.大冶市水电气接入外线工程并联审批流程图

大冶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